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历史汉朝察举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历史汉朝察举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汉察举制反映的问题和原因?
***问题:由于察举制度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品德,一些人就会利用自己拥有的权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人才的资格,导致***问题的出现。
地域歧视:由于察举制度是以地方官员推荐为主,而地方的官员往往会受到地域歧视,导致被推荐的人可能存在水分,不利于人才的发现和培养。
时间漫长:由于要通过考试来确定人才的资格,被推荐的人需要经过多轮考试,才能被任命,这使得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时间漫长,不利于国家的治理。
察举制度,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从汉武帝时开始,由丞相、列侯、刺史等高级官员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设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目的在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为汉***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到西汉后期和东汉,察举制度变成了豪门权贵扩大势力的工具。察孝廉、举茂才的所谓标准,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因此有童谣讽刺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弟良将怯如鸡”。
由于汉朝选才之权集中在皇帝以及中央和地方官员之手,人为因素对选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也是这一制度的根本弊端。当时被举者占四分之三是现任官吏,造成平民儒士中之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特别在东汉后期,任人唯亲、唯财、唯势,权门势家把持察举的结果,令流弊百出,察举制度的根本缺陷暴露无遗。
察举制、征辟制异同?
察举制征辟制的区别是选拔人才的方式不同。
1.察举制***用自下而上的选拔方式:
“察举”是指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将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推荐给朝廷,以备录用,又叫“荐举”。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2.征辟制***用自上而下的选拔方式:
“征辟”指朝廷或三公以下召举布衣之士授以官职,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叫“征”,三公以下高级官吏聘布衣为自己幕僚属官叫“辟”。所谓“徵辟”,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徵”,官府征召称“辟”。
征辟是中国汉代擢用人才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又称“辟除”。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察举和征辟都是汉武帝时确立的选官制度,是汉代士人的主要入仕途径。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区别是选拔人才的方式不同。察举制是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征辟制是中央向地方征收人才。
征辟制和察举制都是汉朝朝庭选拨官员的两种不同的制度,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
征辟制是由皇帝或地方行政长官直接进行征聘的制度。
察举制是由郡县的地方行政长官在自己的辖区内考察是否有符合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等名目,推荐于中央***,在经考察,合格予以任用的制度。
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有怎样的特点?
特点:
一、选拨方式的多样性。
秦代选拔官吏,主要依据军功大小。对于地方基层官吏的选拨,主要用试吏法,即通过目测口试选拨地方有一定威望和能力的人。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主要有察举、征辟、考试、任予、纳资与卖官、上书求官、以技为官。
二、选材方式更加完善周密、科学,并制度化。
汉高祖刘邦从秦王朝迅速灭亡中认识到,武力能得到天下却不能安定天下,便于公元前196年下诏求贤,要求各地郡国推荐治国之才,这实际上是汉代察举制的先声。到汉武帝时,察举制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定常科。规定郡国每年必须举孝、廉各一人。这使得察举制制度化。第二,定察举制的标准,规定不用主张申不害、商鞅、韩非子、苏秦等学说的人。第三、察举对象扩大。之前察举只限于现任官员,后来扩大到平民阶层。第四、察举科目增加,武帝时期,增加了秀才,贤良文学。第五、明确奖惩办法,规定,如果不举荐,以大不敬论罪,所举荐人不合格,举荐人被免职。
三、选拨时多侧重于知识分子。
汉代,还在学校学生通过考试进入仕途,还专门对博士的考试,以成绩优劣,分别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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