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汉朝历史上的单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汉朝历史上的单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汉时期怎么称呼自己媳妇?
汉代人称妻子:卿(爱称)、细君 、汝(第二人称通用)、直称其名;妻称夫为夫婿、君、郎君 夫称 妻为细君
——老婆、媳妇之类的称呼都是宋元以后才有的
——娘子不是汉代的妻子称呼。宋代之前,“娘子”专指未婚的少女,意同今天的姑娘。
拓展
汉代百姓称黔首(秦制)游侠被人称之为大侠对老者称太公,对有名望的老者称公,老妇称媪,,州郡长官则称为使君。陌生人间也要用敬称,如尊驾,有权势的 可称阁下。君侯是对丞相和封侯者称呼。老师则称之为讲席。称呼宦官为寺人,宦者首领称x常侍中官骂人就叫阄人(公公是杜撰历代无此称呼宦官)。妾侍称呼正妻,称“女君”,称呼男主人则是 “男君”。汉人称嫂子,可以称"新妇".侍女自称婢子,
为何匈奴会有奇怪的收继婚姻?
说到收继婚制并非汉匈奴独有,在历史上春秋时期,就有收继制——上烝下报。
"烝"也就是"蒸”,意思就是在父亲死了以后,儿子可以娶庶母。在兄或叔死后,弟弟或侄子可以娶他的寡嫂或者婶婶,这种方式叫做报。此种婚姻形式也叫转房制,不过到汉朝就禁止了。
它本是一种落后的婚烟制度,是母系氏群婚制,逐渐向偶婚制转变过程中,遗存下来后特殊的婚姻形式,在很多少数民族中普遍长期存在的。
氏族没有配偶概念,妇女属于整个部落的男人,相较于战胜者通过战争掠占失败者的妻女,收继婚制是内部行为,一般和平进行。
此外有研究者认为,它不仅是婚姻制度,也是匈奴身份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兼赡养制度。毕竟游牧民族,单身妇女缺乏生存和安全保障的。而收继婚习俗还有最大限度保存宗嗣种族,没有寡妇则有利于种族的人丁兴盛。
匈奴等少数民族,之所以比汉民族更长久的保存这一婚俗,一方面是生产力低下,女性地位不高,作为财产视之,另一方面是文化落后,不受儒家礼教思想影响,收后母(嫂)为妻,也没有道德上的困难。
历史上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和亲远嫁匈奴呼韩邪,老单于死后,按传统也要嫁给他的长子复株累单于,这样的事王昭君难以接受,于是写信给汉成帝求归。
不过汉成帝倒是开明,说要遵守匈奴风俗,嫁就嫁吧!不过十一年后复株累也死了,再要嫁复株累儿子。
嫁给了父子为妻,按***风俗和从一而终道德观念来看,实在难以接受。
由此来说,为了民族团结,王昭君无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说匈奴收继婚制是奇怪的风俗,也不为过了。
谢邀!人们从古代王昭君身上看到了匈奴奇怪的收继婚姻关系,人们很快会回答那是古代,那是原始的母系社会,或者说野蛮的部落都会产生。
其实,在现代也有这惨无人道的婚配关系。例如墨西哥导演阿马特,伊斯卡拉特根据一例冤案新闻拍摄的(野蛮地区)。内容是:在一个森林内发生一起***未遂案,受害者和施暴者同时被警方带走,双方共同接排在一间病房,却被谣传受害者是自作自受的***,直至嫌疑犯伤愈后逃跑,才被真正指控有罪。
还有一对夫妇是生物学家,以实验的名义搞***交配,试验人性野性魔力性,称为"法外天地“,无人为维护人的尊严和权益呐喊,而受害者只有面对"生活毫无价值,总是终于泪水"而沦丧和颓废。
邪恶源于人性的贪婪,狡诈和肮脏。收继婚姻与兽同行,与愚昧为伍,野蛮也就有了疯长的可能。
满朝文武立朝纲,吃皇粮,世袭奉禄享儿郎,来了匈奴却推出弱女子和亲,做承载保家卫国的栋梁。与其说匈奴野蛮,不如说汉宫更荒唐。美人外交,等于***同行。因为是上层的勾当,所以属“法外天地",一代沦丧。
其实对于匈奴来说这样的婚姻制度一点都不奇怪,在我国很多少数民族都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婚姻制度。
这样的婚姻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生产力的低下造成的,因为游牧民族本身生活的性质和平原民族不同。他们的生活更加依赖的是放牧业,也就是逐水草而居。而在婚姻方面,他们的女性并没有太重要的作用,几乎是靠男性去进行工作。
而对于娶回来的妻子,他们更多的将其看作是生育的机器,这是当时匈奴族可悲的一种现象。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女人更类似于一种商品,哥哥死去之后就会弟弟继承,父亲死去儿子继承,仅此而已。
这也是因为当时的生产力低下造成的,如果他们有足够的生产力便不会如此,比如说在元朝的时候很多蒙古族已经放弃了之前的收继婚姻,只不过在这之后蒙古族被打败后回到了之前的放牧生活,收继制度才又逐渐回归。
闻名天下的女相士相出,薄姬当生天子,为何刘邦迟迟不临幸薄姬?
我认为,刘邦不是不宠爱薄姬,只是对薄姬的宠爱只是比戚姬少了一些,薄姬也没像戚姬那样为自己的儿子刘恒争什么东西,甚至薄姬很可能早就跟吕后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了,所以吕后才会在刘邦死后放薄姬去刘恒的封地,而刘恒也顺顺当当地活到了吕后去世。
古代未出嫁女子是闺房女,天天待在阁楼,会不会身体素质不好?
悟空问答,有问有答,且听大狮白话几句。
题主问:古代未出嫁女子是闺房女,天天待在阁楼,会不会身体素质不好?
所谓“闺房女”并非说天天关屋里不能出屋,只是说其不宜抛头露脸到街市闲逛。天天关屋里,那是猪刚鬣的套路,将个俏佳人高翠兰关在屋里,不让其出来,这跟囚禁没嘛区别?
这种古代“宅女”,也只出现在大户人家,越是书香门第的大户人家,越是对女性约束的严格,他们遵循“程朱理学”,认为女子抛头露面便是失礼的行为,是会让家人蒙羞的。
而普通人家的妇女跟现在一样,该出门出门,该下地下地,该卖菜卖菜,不出门谁养活?因此,所谓“闺房女”又或是“闺门女”,仅仅限于大户,而非平常人家。
在清代大学士纪晓岚著作的文言作品《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曾写过因为女子出门时被人不小心踩掉一只鞋,而投河自尽的事情。也写过因为女子出门看戏,而被家人认定为有违妇道,而活活打死的事情。
说到底,这都是封建思想作祟,古代不知有多少女子受其连累。程朱理学纯属糟粕,把这种变态学术视为圣训,纯粹是脑子进水了。
就以明清两朝来说,大户人家多为二进、三进甚至更多进的宅院,女子不可以跨越“垂花门”,也就是不能跨过二进院,擅自到外院。家中来了亲眷,除非男主人要求她们出来,若非男主人要求,是绝对不可抛头露面的。
在“内宅”之中,女子还是相对自由的,踢毽子、跳绳等等都是可以的,这也可以算是健身和***吧。并非关在屋里天天不出来,那样的话,人就废了,不等出门子,就先死在屋里了。
谈古论今,还是今日好啊,尤其是夏日,则更好!满街“擎天白玉柱”,只把我等须眉男儿看得直咽口水,大呼妙哉。由此可见,古代人是没有我等有眼福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汉朝历史上的单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汉朝历史上的单身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