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商朝的历史论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商朝的历史论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朝考古发掘的重大成就?
重要遗址的发现:殷墟、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小双桥商城、盘龙城,包括二里头的3、4期
分期:由于上述遗址的发现,先商文化、商代早中晚期,等分期成为可能。甚至具体到某一代王的考古材料都可以仔细划分,配合甲骨文的分期,商代的分期已经相当成熟了
分区方面,由于南方的盘龙城、江西的吴城遗址、新干大洋洲等等的发现,殷商不过长江之说就不攻自破了,但是南方商代遗存的性质(比如说,这些遗存属于商王朝还是南方的方国),还有待确认
取得最大成就,或者说集大成的考古学家当然是邹衡先生了,详见其《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
简述先秦文学的成就?
先秦文论的主要成就
文学观念的萌芽,在先秦文学中诗歌的地位较为明确并逐渐脱离音乐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为后世的文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以儒家诗论为中心的文学批评的形成;“诗言志”的提出,它出自《尚书·尧典》,是中国文学思想的最早的记录,也是纵观古今、影响最大和最能代表中国古代文论特色的命题之一。
商朝的王位是父死子继的吗?
禅让制在三皇五帝时尚如此,而在大禹之后,夏朝开始,便一家独大,商在夏之后,自然如此,但商朝王族的传承,不一定是父死子继,只是确保大王为本家人,既必须为殷家,否则便是改朝换代了,至于谁能继位,个人认为大部分取决于个人的势力,和先王的宠幸。势力大者又得长辈认可自然容易继位。
事实上,长久以来,商代王位继承的法则一直是个难解的问题。
1、商代王位的继承曾实行过“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或“叔侄相传”的制度,但同时它又实行嫡长子继承王位制。(《史记·殷本纪》说,商王之继统,或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史记·宋世家》也说:“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天下通义也。”《鲁世家》亦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史记·殷本纪》所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小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
2、然而,若按王国维先生的说法,立子立嫡之制始自周代,殷以前并无嫡庶之制。再有,“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这两个继承原则是不可能同时适用的。近来也有法制史教材认为商代前期实行兄终弟及,后期则实行父死子继。但并没有给出前后两期的分界点以及支持其观点的依据。
商代王位的继承曾实行过“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或“叔侄相传”的制度,但同时它又实行嫡长子继承王位制。(《史记·殷本纪》说,商王之继统,或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史记·宋世家》也说:“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天下通义也。”《鲁世家》亦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史记·殷本纪》所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小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
然而,若按王国维先生的说法,立子立嫡之制始自周代,殷以前并无嫡庶之制。再有,“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这两个继承原则是不可能同时适用的。近来也有法制史教材认为商代前期实行兄终弟及,后期则实行父死子继。
不要把家天下制归罪于大禹或夏启!尧舜岂不想传于子,只因丹朱,商均不肖矣,故而尧舜不任人唯亲,而任人唯贤,亲贤并用!汉武帝也是用此斥责腐儒,”尧舜之传,是因子不中意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商朝的历史论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商朝的历史论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